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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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量:

 

在保卫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落实。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二、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协助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认真做好《长治医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制定、修改、签订、落实、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校的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器材、设备的购置、配发、维修、保养工作。

五、负责制定消防抢险救灾作战方案和疏散工作预案。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义务消防员进行审核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意识防火抢险救灾的作战能力。

七、负责组织学校消防检查。发现火情、火险隐患要立即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八、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九、建立健全学校重点防火部位和单位管理档案资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向领导提供消防安全的情况信息和建议。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