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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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内勤职责

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量:

  1.  

    在保卫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编写保卫部工作简报、通报、情况反映、会议记要等。草拟工作报告、计划、提纲和年终工作总结。

    二、负责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催办等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抄写有关文件资料,订阅报刊、杂志、通讯等。

    四、经常搜集和分析各方面的安全保卫情况反映信息,随时向部领导提出建设性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负责来信、来访、外调接待等。拾物登记保管、发还等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项保卫业务资料的搜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卫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资料。

    七、负责办理值班、加班及校内绩效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保安人员考勤统计,工资支付工作。

    八、负责部内办公用品、用具、装备等的领发,临时性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

    九、负责处内警械警具、无线电通讯器材、防盗报警设备、微机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十、负责处内办公器材设备、固定财产的管理、分配、调拨、登记、保管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