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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2024-01-24 16:36   审核人:

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6〕14号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为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长治医学院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长治医学院关于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长治医学院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3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医学院

2016年4月26日

          长治医学院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深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积极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6〕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教后勤〔2012〕11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转型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达到“六要”目标:即法制教育要开展、内部管理要规范、教学设施要安全、安防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周边环境要净化,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学校党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平安校园”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成立深化“平安校园”建设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华荣 郑建中

副组长:陈忠义 宋晓亮

成 员: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张金山兼任。

四、工作重点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大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树立“发展必须安全”的观念,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增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整体工作的布局之中,作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狠抓落实,强化追责,站在新起点,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创建平安处室、平安院系,把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一)加大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力度

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强化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继续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使安全知识进课堂,覆盖到每个院系、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院报、广播等媒体以及普法讲座、安全教育讲座、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师生进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学校安全教育,努力构建“学校组织、部门落实、全员参与”的“三位一体”安全教育工作网络。要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要结合学校红色传统精神,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平安校园”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广大师生对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平安校园”创建人人有责的校园舆论氛围,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

要建立完善本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本单位(部门)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将安全管理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各单位(部门),特别是五管要害部门、消防重点部门要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完善本单位(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组建有关工作机构和专门队伍,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校园政治稳定工作

1.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今年是我校“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各单位(部门)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切断错误思想观念的传播渠道,不断增强人员的抵制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普法知识培训,突出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思想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和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同非法宗教势力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对学校的破坏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杜绝“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

2.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预防和化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各项防范制度。各单位(部门)领导要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靠上去,控制住、解决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本部门,杜绝“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突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盯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对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盯防工作。一是继续关心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他们能安心读书;二是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宣传,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区就业;三是对于心理问题突出人员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四是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消除厌学情绪,增强正能量;五是要建立实施重点学生一对一重点教育引导和盯防,建立档案,时时监督,随时掌握情况,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不准误报、迟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学校综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对学校旧房屋、教职工宿舍、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体育设施和电线、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并建立台帐,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防范。

1.做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外来人口管理,重点部位守卫、治安巡逻、交通管理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实行干部带班,全天、全年不间断值班制度,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2.加大车辆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要强化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内行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道路的管理,要明确划分停车区域,严格停放秩序,保证校园车辆通行畅通。积极联合交警、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大门交通秩序的整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作“禁止停车”牌,力求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校门前过马路不出安全事故。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坚持每日巡查和每月检查制度,结合定期查和随机查、自查和抽查、全面查和重点查、集中查与专项查等多种方法,加大对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政治敏感日、重要节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大型活动的审批程序,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与稳定工作。

4.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大防范体系建设,防范于未然。认真学习、执行《消防法》,按照消防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长治医学院消防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义务校园消防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员以及志愿者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水平。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良好状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定期对本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增强防范火灾意识。进一步加强宿舍、办公楼等场所的用电管理,定期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危旧老化的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更新改造,禁止在宿舍、办公楼内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图书馆、锅炉房、配电室、仪器设备多的实验室、食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仓库等重点场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等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

5.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的窗口作用,一方面发挥网络沟通信息的渠道作用,优化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丰富校园网内容,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加强信息管理,落实上网实名制,杜绝各种非法信息的传播。

6.加强饮食、卫生防疫等其他防范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饮食安全的防范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检查,必须证件齐备方可上岗。严格把好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各种食品、饮料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无”食品或过期劣质食品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另一方面,结合国家的疫情和卫生情况,要加大对防疫的研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学校的环境定期进行消毒,根除传染病病源,杜绝重大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单位(部门)要从维护安全稳定、深化改革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全力配合共同抓,要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学校将加大对各单位(部门)“平安校园”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对其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同时,对不认真履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单位(部门)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刑事案件等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事件的,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所在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平安校园”建设的热情。为学校“十三五”顺利开篇和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长治医学院关于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场所部位、岗位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关于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6〕1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校开展学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学校人员密集长随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通过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学校成立安全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郑建中

副组长:陈忠义 宋晓亮

成 员: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全校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2016年学校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及结合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保卫处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督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与复查。

2.办公室、保卫处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南、北区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办公室重点检查学校接送师生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对科技楼、科学会堂的水暖电设施、安全通道、监控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各院(系)、教务处、科技处对学校各项教学、实验、仪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5.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职教院、研究生处、保卫处、各院(系)对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和防恐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处要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落实。

6.公共体育部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排除各类故障,消除安全隐患。

7.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职教院、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大各项工作检查力度,防止枪支、管制刀具流入校园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特别是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各院(系)在开展各类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8.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对学校校舍、围墙、护坡、招牌及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与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建筑,要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使用。加强学校正在施工、维修项目的管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和师生安全。

9.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排查,同时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配电设备等处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入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10.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大检查专项行动方式

1.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本单位(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报告,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立即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学校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和督导。

3.检查与问责相结合。各二级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在抽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重大隐患未能按期整改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问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及时部署。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把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自查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二级单位(部门)要以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促进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3.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落实、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查找问题,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整改要做到急事急办。

4.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氛围。

5.加强联络,保持信息畅通。各二级单位(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各二级单位(部门)于5月20日前将专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学校保卫处备案,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处)。联系人:张金山,联系电话:3151494,电子邮箱:1035558199@qq.com

长治医学院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职责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安全例会)服从学校安排,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

1.传达和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2.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办、交办的有关安全事项,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听取各二级单位(部门)以及相关处室上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情况、重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情况。

4.分析、研判我校安全工作形势,总结、交流我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学校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安全例会组成人员

组 长:长治医学院党委书记 李华荣

长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郑建中

副组长:长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冯向先

长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富德

长治医学院纪委书记 李玉冰

长治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忠义

长治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武有祯

长治医学院副院长 宋晓亮

长治医学院副院长 张芳萍

成 员: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

安全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安全例会议定事项,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由陈忠义兼任,副主任由张金山兼任。

三、工作机制

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全体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安全例会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所辖范围安全工作的相关问题,及时向安全例会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安全例会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安全例会,认真落实安全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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