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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2012-11-29 11:03   审核人:

(修订稿)

二○一二年五月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结合全国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当前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际,我厅在《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试行)》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考核标准体系分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36项。总分为100分。“平安校园”评估合格分为80分。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项目

内 容

标 准

分值

考核办法及扣分原则

得分

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

学校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领导责任体系。

3

安全岗位职责不明确的扣2分,未建立“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扣1分。

列入计划

学校党政年度安排工作,能把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计划并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3

没有列入计划、具体安排、布置扣3分。

安全例会

学校能及时分析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形势,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1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研究解决扣2分。

队伍健全

学校能按师生员工总数的30/00要求配备(齐)创建平安校园队伍(保卫机构);能按要求配备校卫队、巡逻队、护楼护院队。

2

未按要求配备(齐)创建平安校园队伍扣1分;未按比例配备校卫队、巡逻队、护楼护院队扣1分。

经费到位

能参照规定(标准:40~50元/在校学生人均)核拨正常的创建平安校园经费;人员值(加)班补助费能落实(有学校文件)。

2

未按要求核拨创建平安校园经费扣1分;未落实保卫人员值(加)班补助费扣1分。

器材设备

设备器材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通讯设备、工具和简单的防范、勘查、调研器材等。

2

办公、通讯设备、工具未达要求扣1分;简单的防范、勘查、调研器材未达要求扣1分。

监控设施

学校在学校大门、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主要通道以及教学楼等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重点部位监控安装率要达100%,实施有效监控。

5

重点部位监控不达100%不得分。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 评估标准

项目

内 容

标 准

分值

考核办法及扣分原则

得分

治安消防

治安制度

有门卫、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学生生活区等安全保卫制度。

2

未按要求,每少一项扣0.5分。

消防制度

有教学区、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配电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制度。

2

未按要求,每少一项扣0.5分。

卫生交通

卫生制度

有卫生防疫、预防食物中毒、食物准入、个人卫生、防投毒等制度。

2

未按要求,每少一项扣0.5分。

交通安全

有校园、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2

无校园、学生交通安全制度扣2分。

教学安全

有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等安全制度。

2

未按要求,每少一项扣0.5分。

应急机制

有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3

没有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1分;没有建立快速反应组织扣2分。

应急演练

每学年至少开展1-2次应急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

5

没有演练的不得分,没有认真总结的扣2分。

档案管理

档案建设

建立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资料,建立巡逻、值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档案。

5

未按要求,每少一项扣1分。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考核标准

项目

内 容

标 准

分值

考核办法及扣分原则

得分

秩序管理

车辆管理

机动车、自行车有规范和简易的停车场(棚);停放有序。

2

没有满足需要的停车场(棚)扣1分;停放无序扣1分。

交通管理

校园、校门、道路、交通标识规范明显,管理有序。

2

没有标识扣1分;管理无序扣1分。

摊点管理

学校批准的校内摊点建立了管理档案;校园无乱摆摊、设点、游商、小贩。

2

未经学校批准扣1分;营业证件不全,乱摆摊设点,有游商小贩,扣1分。

暂住人员

校内施工队、暂住人员登记清楚,住所管理有序。

2

施工队、暂住人员登记不清楚扣1分;住所零乱,乱拉、接电线等扣1分。

门卫管理

校内各门卫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人员符合要求,能履行职责。

3

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人员不符合要求扣2分;不能履行职责扣2分。

娱乐场所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制度健全,责任到人,管理严格;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3

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扣2分;有不健康活动的扣2分。

消防管理

重点部位

校内重点防火部位审定明确;无遗漏(有学校文件)。

2

重点部位未审定扣1分;审定不准确或遗漏的扣1分。

义 务 消

防 员

各重点防火部位有义务消防员;能充分发挥作用(有资料记载)。

2

重点防火部位未设消防员的扣1分;消防员不能发挥作用扣1分。

设备管理

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消防设备(校内建有消防供水管网,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安装了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灯)。

2

未按要求完善消防设备扣1分;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扣1分。

消防检查

每月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

2

未按规定检查的扣1分;隐患未按规定整改扣1分。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考核标准

项目

内 容

标 准

分值

考核办法及扣分原则

得分

安全教育

集中教育

利用“安全教育宣传周”“安全教育宣传日”等活动以及开学初、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和寒、暑假前等特定时间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主题突出,形式丰富,记1分,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记1分。

课堂教育

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将安全教育课设为学生必修考查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资金“四落实”。

5

未按要求安全教育没有“四落实”的不得分。

安全培训

组织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5

未按要求进行培训的不得分。

心理健康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伤害他人等现象。

2

有心理教育课或心理咨询活动记1分,效果明显,无此类事件发生记1分。

消防教育

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防火部位人员“四懂四会”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四懂四会”率达80﹪以上。

2

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四懂四会”按抽查人员不会率达20﹪的扣2分;未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的不得分。

帮扶措施

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者等学生的教育管理,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2

有专门的帮教措施记1分,效果明显记1分。

目标责任

学校推行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部门和岗位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书履行情况能每年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能与单位、责任人利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5

未按要求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3分;考核结果未和单位、责任人挂钩的扣2分。未按规定签定责任书的不得分。

校方责任保 险

学校严格按照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5

未按要求应保尽保的不得分。

纠纷调处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能及时(定期)分析、研究化解。

2

未坚持排查调处制度,未及时排查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1分。

信息报送

遇有紧急情况,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坚决杜绝出现漏报、误报和瞒报等情况。

5

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的扣2分,未按规定上报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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