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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知识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量:

现场特点

l 洪水直接致人死亡:人们或被泥沙活活掩埋;或呛入泥沙、水草等异物而窒息;或因吸入大量水出现肺水肿、血液稀释、电解质紊乱、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而死亡。

l 大批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以头颅外伤、脊柱脊椎损伤、骨折、大出血、休克、挤压伤等多见。

l “大灾之后有大疫”:人畜粪便及腐败的尸体污染水源,容易引发痢疾、伤寒、肝炎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l 容易诱发次生灾害:常见的次生灾害有火灾、电击伤、冻伤、中毒、毒虫和蛇咬伤、灾后瘟疫等。

现场救援原则

Ø 切断电源以减少触电的危险。

Ø 立即将儿童、老人、病人和残疾人转移至山坡、屋顶等高处,来不及转移者也可以爬到大树等处等待救援。

Ø 不会游泳者,采取仰面体位,头顶向后,口鼻向上露出水面,保持冷静,设法呼吸,等待救援。若遇到木板、树枝、轮胎等漂浮物,应尽量抓紧,以最大可能避免身体下沉。

Ø 会游泳者,尽力向最近的可以脱离水面的地方靠拢。

Ø 小腿抽筋(腓肠肌痉挛)时,将痉挛一侧的脚尖用力往上拉,直至剧痛消失,痉挛即解除。若手腕部抽筋(痉挛),应尽快做手指屈伸动作,同时采取仰面体位,用两足划游。

Ø 救护员在水中救援落水者时,应从落水者的后背靠近,一只手自背后抱住落水者的头颈部,另一只手抓住落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记住:一定避免被落水者紧紧抱住!

Ø 岸上的救护员亦可利用绳索、长木棍、竹竿和船等工具解救落水者。

Ø 落水者被救上岸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中的污染、杂草等异物。随后将患者腹部置于救护员屈曲的大腿上,头部低垂,按压其背部使水等异物从气道和胃内倒出。也可以将患者面部朝下扛在肩上,上下抖动而排水。但不可倒水时间过长而延误心肺复苏

Ø 遵循检伤分类的基本原则。

Ø 心跳呼吸骤停者,立即心肺复苏。

Ø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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